根据香港《个人资料(隐私)条例》(第 486 章),当您通过本表单提交个人资料(包括姓名、电子邮件、电话、公司名称及留言内容),我们将遵循以下处理原则:
1. 处理目的
仅用于联络及回应您的查询请求,未经您同意不会用于其他用途。
2. 数据保护承诺
- 禁止第三方出售:严禁向第三方出售、出租或交易您的个人资料,仅在以下情形披露:
・获得您的书面同意;
・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;
・委托第三方处理数据时(且该服务商须遵守保密义务)。 - 安全技术措施:采用行业标准的加密技术及数据安全措施,保护资料传输与存储安全。
- 内部管理规范:仅授权员工基于回应查询目的处理资料,严格限制数据访问权限。
3. 您的法定权利
您有权:
(1) 查阅本公司持有的您的个人资料;
(2) 要求更正不准确的资料;
(3) 以书面形式拒绝本公司将您的资料用于促销用途;
(4) 向香港个人资料隐私专员公署提出投诉。
(1) 查阅本公司持有的您的个人资料;
(2) 要求更正不准确的资料;
(3) 以书面形式拒绝本公司将您的资料用于促销用途;
(4) 向香港个人资料隐私专员公署提出投诉。
4. 数据留存期限
- 完成查询回应后,在合理期限内删除资料;
- 若法律要求留存记录,最长不超过 7 年(自查询结束日起算)。